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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分析思考
发布日期:2016-11-10 07:30:00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创建活动中,各创建单位均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牵头部门负责主抓、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工作格局。但据调查了解,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尤其是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对此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的现状

    2012年,双江自治县创建了沙河乡允甸社区、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计生局、大文乡中心完小、电信公司、供电有限公司、县委党校等8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了勐勐镇忙乐村1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015年,双江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打造了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勐勐镇新村社区、沙河乡景亢组等4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今年以来,县纪委对全县2012年以来命名的12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了复核检查,因县公安局、县委党校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县纪委通报取消了县公安局、县委党校2个单位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

    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浓厚气氛。不少基层单位不知如何大力营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的外部环境和氛围。仅在机关内部树立了几块有廉政格言的牌匾,就向县纪委申请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是缺乏深挖资源。对本地资源挖掘不深,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产品还不多。有的地方和单位所创建的示范点没有结合自身的特点,往往脱离实际,缺乏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和个性特色,没有将其融入自身的业务建设和相关建设之中。

三是缺乏鲜明主题。廉政文化建设“六进”均有各自的主题,但在有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乡(镇)站所,却没有利用相关主题来开展创建工作,致使其特色不够鲜明。

四是缺乏规章制度。部分单位还缺乏必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的制度,或者建立了制度没有严格遵守制度。

五是缺乏创新活动。部分单位开展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太少,有的仅以举办廉政教育讲座或会议等来充数。缺少活动,往往就缺少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是缺乏有利阵地。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和单位还缺乏凸显示范点建设的有利阵地,比如,廉政文化进农村,有农家书屋却没有廉政书架,或者有廉政书架,却没有将相关书籍归放于内等。  

七、示范作用不明显。个别示范点创建之后,工作热情减退、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活动载体缺乏创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未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是党委掌舵,廉政建设显“底气”。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再一次强调,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促使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抓在手上,亲力亲为抓好本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草根助力,廉政活动汇“才气”。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满足干部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干部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干部群众的道德修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各类民间文化能人、草根名人的积极性,发展各类特色文艺团体,将草根文艺队努力打造成廉政文化宣传员队伍,通过这些队伍,带动居民积极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来,不断提升廉政文化的品位和档次。

三是贴近生活,廉政文化沾“地气”汲取古往今来廉政文化元素,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辅以传统和现代的表现形式,将廉政文化与百姓的日常生活相结合,让群众在感知本土历史事实、身边事例的同时,把“硬”教育变成“软”文化,形成“润物有声”的强劲之力。

四是创新宣传,廉政品牌攒“人气”。创新是廉政文化发展的生命。廉政文化建设,既要对新思想、新方法积极探索,又要把新载体、新手段付诸实践,通过渐进式、积累式推进,将渗透到每个生活细节,尝试推出廉政文化大展台大看台大讲台等平台,助推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