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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举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5-12-17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

近日,临翔区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对两个法规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再传达、再学习,让全区党员干部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真正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自觉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市委宣讲团成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鲁应斌同志作专题报告。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尚东红主持会议。

鲁应斌对《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的学习和特点的理解,以及如何抓好宣传贯彻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鲁应斌指出,两项法规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树立了高标准、标定了规矩和底线,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明确化,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否自觉坚持廉洁自律,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败。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以严和实的作风,学深悟透,牢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时时处处以两项法规为镜,进一步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杜绝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尚东红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全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二是要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必须严肃党纪观念、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做严守党纪国法的模范,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三是要严肃执纪。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

报告会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在临翔设主会场,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区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纪委全体干部,区直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共400余人参加主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