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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讲团分赴8县区宣讲《准则》和《条例》
发布日期:2015-12-1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12月8日至9日,临沧市委宣讲团分赴8县(区)宣讲《准则》和《条例》。此次宣讲根据《临沧市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工作方案》开展。《宣讲方案》要求:市县两级党委宣讲团要对所属单位和部门开展宣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宣讲团成员要发扬优良作风,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新社会组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

8县(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参加了省、市宣讲视频会议基础上,又一次现场聆听了市委宣讲团的宣讲报告,大家表示,通过再学习、再提高,从重大意义、修订原则、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方面加深了对《准则》和《条例》的把握和理解,进一步明白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真正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自觉把纪律竖起来、严起来。

宣讲前,市纪委对宣讲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市纪委宣传部要统筹安排好市委宣讲团的宣讲活动,通过多层次、广覆盖的宣讲,推动《准则》和《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二是要精心准备、把握基调。市委宣讲团成员要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筹,深读、细读、精读、研读《准则》和《条例》以及宣讲提纲,做到了然于胸、运用自如。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握好宣讲基调和口径,把握好政策界限、政策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三要严守纪律,服从安排。宣讲团成员要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准则》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