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警示教育
耿马:用好“处分决定书”上好警示教育课
发布日期:2023-08-08 17:00:17    信息来源:耿马

“田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组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土地资金,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希望大家引以为鉴......”近日,耿马镇纪委到芒国村委会向田某某所在党支部宣布其处分决定,并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零距离”地给与会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以前觉得这些事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但通过参加了这次宣布处分决定的会议,对我触动很大。我将以案为鉴,端正思想,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的形象。”参加会议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堂警示教育课让他们感触深刻。

近年来,耿马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宣布处分决定作为警示教育的有效延伸,做到宣布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达到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处分决定宣布前事先了解受处分人思想、身体状况,与案发单位党组织商定参加人员、时间、地点、议程等事宜,量身定制处分宣布工作方案。宣布处分决定时,规范具体工作流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释纪、释法、释德、释责,敲警钟。宣布处分决定后,跟踪监督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做好回访教育,及时化解受处分人“心结”,推动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除就地取材开展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以案释纪释法”警示教育大会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在日常工作中采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现场旁听庭审、讲授廉政党课等方式,以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此外,注重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案发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方位“把脉会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查补漏洞,健全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现场宣布处分决定19场次,接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700余人次,有效推动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和深化。(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