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柯某某与他人的资金往来,名为借贷,实为权钱交易......”
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员,机关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县医院纪委班子,滇红建投纪委副书记、纪检员,到县人民法院合议庭集中观看在临翔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被告人柯某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通过旁听庭审,达到以案明纪敲警钟、以案为鉴“筑防线”、以案学法“强本领”的目的。
在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案件有关事实进行讯问,被告人柯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中,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环节规范有序。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公正判决,择期进行宣判。
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过程,看被告人背离初心,信念缺钙,一步步从“破纪”走向“破法”,听一项项法律条款,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公权姓“公”不姓“私”,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造福群众,用不好滋生腐败。它既可以造就人,也可以毁掉人。庭审结束后,大家相互探讨,深受教育和启发,纷纷表示,这起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重大,柯某某长期在学校、搬迁安置等重要领导岗位,本应模范遵纪守法,而他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步错、步步错,一伸手、难回头......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执行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清醒,牢记初心使命,确保自己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掉队、不出列。”案件审理室李云感慨的说。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苏国臣表示,今后将以“案为镜鉴”,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未雨绸缪的忧患,全面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营盘镇纪委书记周兆元说:“通过旁听庭审,深受教育,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案为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以案明纪,切实提高纪法意识、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带头遵纪守法的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抓早抓小“治未病”。(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