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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纪委监委到大寺乡清水村召开2022年涉案款返还暨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日期:2023-03-09 10:51:30    信息来源:凤庆

“感谢党、感谢纪委,帮我们追回了被侵占多年的‘一卡通’上的各类惠农资金......”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带队到大寺乡清水村召开2022年涉案款返还暨警示教育大会。大寺乡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清水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相关群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大寺乡清水村原副主任刘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并深刻剖析了案情、提出整改要求。据通报:2013年至2017年,刘某某任大寺乡清水村副主任期间,涉嫌利用协助村委会办理草原补贴、发放建房补助金、收取民居房改造押金和协助政府收取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代办村民大病医疗救助金等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清水村集体草原补贴、部分村民一卡通资金、建房补助金、民居房改造押金、大病医疗救助金等共计75750元。2023年1月,刘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责令其将侵占村民的补助资金如数退还给群众,侵占的村集体草原补贴全部退还清水村民委员会。

会议要求,与会党员干部要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认识,加深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规范用权、廉洁自律、履职尽责,不碰纪律红线、不踩法律底线;村党总支书记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发挥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村集体“三资”、项目建设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定期公开涉农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村务规范运行;要强化“议案促改”,乡纪委要在乡党委政府和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紧盯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揪心事,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员群众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投入到监督工作中来。 

为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近年来,凤庆县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全面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分结果,仔细讲解纪律法规,提出整改要求,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目的。

“利用处分决定宣布会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情、提出整改要求、强化跟踪问效、拓宽监督渠道,这是凤庆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体制的重要措施。”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步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着力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