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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发布日期:2021-06-15 21:13:45    信息来源:耿马

“刘某某,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芒洪乡科且村小寨组村民,2021年4月23日00时2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强化警示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突出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人群,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的通报曝光力度,推动纪律震慑长效化、警示教育常态化,不断释放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通报既是为了惩戒当事人,更是为了警醒更多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坚持用好通报曝光这一监督“利器”, 点名道姓、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让“少数人”红脸出汗丢面子,为“侥幸者”敲响警钟明底线,使“大多数人”引以为戒受教育。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威慑作用,坚持“通报一例,警醒一片”的原则,通过印发通报、在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耿马”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等方式,持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请”到曝光台上“晒一晒”, 曝光到人、到事、到细节,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

“点名道姓的通报我们身边的人和事,让人看了感觉脸上火辣辣的,触动很大,深受警醒。”在谈及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时,一名乡(镇)党员干部这样说到。

在坚持做好查处一个通报教育一片的同时,用好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做足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注重从典型案例中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发生。(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