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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信访室里的“常客”
发布日期:2020-10-20 09:14:26    信息来源:镇康

9月中旬,年轻的南伞县城刚刚赶走了“秋老虎”,迎来了丝丝秋意。

下午刚上班,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陆续打开了办公室的门窗,信访室门外就走来了一位头发花白、年近70余岁的老者,他没有半点犹豫的走进了信访室,仿佛就是和邻居串门子,泰然自若。这位王大爷,是军赛乡军赛村村民,也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里的“常客”。

90年代末,军赛乡人民政府因地方发展需要,征收了驻地周边农户的部分土地,王大爷家的3.8亩责任田也在征收范围。军赛乡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办理的相关补偿手续,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拨付给王大爷的长子小王。当初征收的土地上建盖了办公楼,陈旧的农贸市场已旧貌换新颜,乡内的个体经济犹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大街小巷,带动着当地经济飞速发展。如今军赛乡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价格已经是那会儿的好多倍。思来想去,王大爷越发觉得,那年自家被征收的土地价格太过低廉,于是心怀憋屈的开始了自己“合法维权”历程。

王大爷多次以征地补偿款未拨付给自己、征地没有拨付征地补偿费等事由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在不满意答复意见的情况下,多次无功而返,最终他聘请了律师,一纸诉状把军赛乡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镇康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作了裁定,裁定内容令王大爷大失所望,随后王大爷又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结论是维持原判。事已至此,王大爷却还不甘心,虽每次上访工作人员的答复都不曾有新的结论,但凡他有空,就会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坐坐,喝着茶,控诉着自己的郁闷和委屈。

这不,王大爷刚来到信访室,我便忙着给王大爷让座、泡茶,问到:“老人家,您到我们这里是要反映什么问题吗?”王大爷楞了会儿,原来看见接待他的是一个生面孔,并说道:“你怕认不得我,国土局、信访局、县法院都是认得我咧!”边说边从一个外表泛着油光的手提包里拿出了自己亲笔书写的举报信,还有土地承包证明、法院的裁定书等一叠纸质材料,厚约10厘米有余。王大爷手里拿出一份材料,嘴里同时说着材料的依据来源,过了良久,我看完了所有材料,也听完了王大爷的叙述。这下可把我难住了,如果告知王大爷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规定,他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范围,王大爷必定会心里不愉快,假如说话语气稍微不恰当,发生的情况也是我不敢想的。反之,如果接下了老人家的举报材料,无法办理,而且长时间拖着不办那是绝对不行的。我心想:这可怎么办呢?为了不让局面尴尬,随口和王大爷聊了起来,聊的内容很多,王大爷从他的从军生涯,到今年家里的收成情况,再到家庭成员有哪些,孙子孙女的性格特点等等,所有想到能聊的都聊上,就是不谈他要反映的问题。现下,镇康县纪委监委机关的信访室成了一老一小“唠嗑”的地方,老的在讲,小的在听,不时有些小互动。转眼已过两个小时,我见王大爷已从反映问题的郁闷情绪中渐渐走了出来,就把话题引入其反映的问题上,说道:老人家!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的范围。随即我对他普及了一些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常识,感觉王大爷听后虽然有些失落,但也看得出他是相信我给他讲的那些法规知识的。

当前,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低,对党的方针政策不够了解,对党纪法规知识比较淡薄,自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维护,存在反复上访现象。这样的现象我们应该认真反思,突出履行监督首责,进一步督促普法主责单位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普法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群众才能满意信服。(段双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