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议、活动上衬托出隆重庄严的气氛,在日常工作中展现纪检干部严谨、务实的良好形象,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展现出纪检监察机关的庄重威严,在出差、调研期间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可亲可近。”这是镇康县纪委监委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工作期间仪表和着装的基本定位和要求。
为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庄重形象,进一步展现镇康县纪检监察干部精神风貌,近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镇康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仪表和着装规范(暂行)》,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时间的仪表和着装进行规范,同时就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着装提出建议。《规范》按照“仪表端庄、言行规范、举止文明”和着装应“得体、大方、整洁、规范”的要求,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出席活动、日常办公、外出公务、日常生活的仪表和着装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
“着装体现细节,仪表展现素质。规范仪表和着装,就是要以良好个人形象和工作面貌向上、向下、向外展示镇康纪检监察干部健康、大方、庄重、严谨的精神风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杨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