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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纪检人•故事】坚决慎重 务必搞准 多年办案“零申诉”
发布日期:2022-08-09 10:38:55    信息来源:凤庆

“要坚决、要慎重,务必搞准,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每办一个案件,他都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多年办案“零申诉”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如果说反腐斗争是一条荆棘密布的道路,那么他就是这条道路上披荆斩棘的勇士!数十年来,诸多贪腐人员在他手中一 一落网,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茶乡铁包公”——他就是凤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康正红。 

勤学苦练,成为行家里手

1970年出生的康正红,中共党员,家住凤山镇,1990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过多年基层工作。由于他出色的工作业绩,不畏权势的优良作风,2007年7月被调到凤庆县纪委工作,先后担任纪检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从进入纪委那天起,康正红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光荣的纪检监察干部,办好每一件案子。但案件查办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严格,对刚接触这一工作的他来说,谈何容易。康正红没有退缩,他从基础法理学起,从基本法条学起,从简单案例学起,再忙、再苦再累,他也要每天坚持学习,办公桌上,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专业书籍。为了使所查办的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他白天办案,在工作中摸索,晚上学习书本,充实理论基础。康正红认为办案人员知识面越广,就越有利于剖析案情,因此在苦学业务知识的同时,他还经常学习财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由于他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工作本领,很快就成为案件查办的行家里手。无论工作还是学习,他都十分讲究方式方法,积极研究探索案件查办的新路子,并针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部门间沟通联系较难的实际,牵头制定《中共凤庆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运行机制(试行)》;完善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间案件移送制度;建立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形成纪检监察与公安、司法和审计部门相互移送案件和协调办案的“三位一体”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秉公执纪,还我朗朗乾坤

从站到执纪执法战场上的那一刻起,康正红就把捍卫“法律尊严”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多年来,他查办过无数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经常是困难重重,有时是老领导“打招呼”,有时是朋友说情,有时也有来自涉案人员的恐吓,但他从未退缩,他时常这样告诫自己:“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就是对党和国家犯罪、对人民犯罪”。2007年,康正红刚上任就接手了两起违纪违法案件,违纪者张某、李某等人态度十分强硬,拒不认罪,还多次放出狠话威胁,表示一定要找机会报复,康正红并没有被吓倒,反而更加坚定了办案的决心,一定要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应有的责任。康正红和调查组一起,及时深入实地,调查第一手资料,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摆证据、讲道理,违纪者在铁证面前终于俯首认错,受到了党纪处分。纪检工作难,难在地方小、熟人多!可是在党纪国法面前,除了坚持和执行,没有第二种选择。多年前,县管干部鲁某因执行任务不当,造成失职渎职被立案调查,鲁某和康正红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在生活中对康正红十分照顾,老实说,要接手这样的案子,康正红也曾犹豫、徘徊过!要亲自处理对自己很好的邻家大哥,心里十分难受。但面对神圣职责,他别无选择,没有任何借口。康正红带领调查组,多方调查取证,最终,鲁某受到了党纪处分,康正红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无数次的问自己,我这么做到底为什么?然而每次都有一个倔强的声音在提醒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就等于得罪了这份圣神的职业,就等于得罪了人民群众!有一次,康正红为了调查某镇群众反映强烈的4名村干部挪用公款、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带领调查组跋山涉水深入几百里外的山村调查案情,由于被调查对象经手的财务年度过长,涉及证人较多,加之账务不健全,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其中一名涉案人员是被群众称为“头顶青蛙皮,身披狐狸皮,脚踩西瓜皮”的”“三皮”支书,他威胁当地群众,谁要敢乱讲话今后就打击报复谁,这个情况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起初群众有情况都不敢举证,康正红带领调查组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剖析利弊,让群众看到调查组坚决一查到底的决心和信心,才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调查组白天冒着风雨日晒,进村入户调查取证,晚上翻阅单据,查阅资料,分析案情,有时下午两三点钟才吃上午饭,晚上八九点钟才有晚饭吃,调查组没有一个退缩,在康正红的带领下为澄清案件事实收集到了充分有效的证据,为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康正红因此也被群众亲切的称为“铁包公”。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2017年,他查办了“2.17”小官大贪赵某某案;2020年,查办了市纪委指定管辖的“4.08”“6.07”供电系列案;2021年,查办了9000多万案值的“2.19”指定管辖案,多年来,他主办案件达180余起,没有1件申诉案件。正如很多纪检监察干部所说:“认识康正红以来,他就一直在办案、一直在办案......”2017年,康正红在带队查办2.17专案时,接到家人电话说岳父病危想见他一面,由于案件正进入关键时期,康正红最终没能见上他老人家最后一面。2020 年,正在查办“4.08”、“6.07”专案的康正红接到父亲生病的消息,让其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父亲生病就再也没有起来,父亲生前没有更多的时间尽孝,这成了康正红一生最遗憾的事。正是由于康正红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无私奉献,秉公执纪,清障护航,换来了凤庆县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两袖清风,书写清白人生

作为办案人员,常常会面临着金钱、亲情、友情的考验。办案过程中,康正红始终牢记执纪为民的宗旨,做到纪法面前人人平等。在查办一起商业贿赂案件时,涉案人陈某不仅和康正红是同村人,也是同事的堂哥。陈某知道康正红负责办理自己的案件,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一方面托人送礼,另一方面还托康正红的一个亲戚打电话说情,希望把事情糊弄过去,被康正红严词拒绝,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严格按程序、按党纪党规的规定对陈某进行了处理。在查办某某镇金平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某某案时,因郭某某既是人大代表、又是政协委员,说情的、打招呼的都有……康正红长期扎在办案点,带领办案组全力以赴开展审查调查。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郭某某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12年至2019年,郭某某贪污、侵占国家建房补助金、征地补偿款、惠农直补资金、村集体资金达44万余元。此外,郭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涉案金额9万余元。最终,郭某某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成为了临沧市第一个被留置的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并被法院依法判刑。在康正红同志身上,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执纪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也充分展示着他对工作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今天,他正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道,磨砺斗争利剑、筑牢反腐屏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反腐败工作中,用热血和忠诚捍卫着“忠诚卫士”的美誉!  (杨成菊 沈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