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勤廉风采
喜报!镇康县纪委监委荣获“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2-02-21 09:02:14    信息来源:镇康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二届云南省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的通报》,其中,镇康县纪委监委被评为“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凝魂聚魄、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注重打造职工素质高、工作作风硬、社会形象好的良好机关形象。围绕学用新思想,传承共同的理想信念,积极做好“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知识和党史学习教育,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围绕重大节庆活动,传承共同的价值理念,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以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并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并开展了孝老爱亲、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围绕弘扬主旋律,加强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机关道德模范评比、倡导文明新风,同时,通过挂钩帮扶、奉献爱心、政策宣讲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挂钩村、网格责任区开展各类活动,拉近了干群关系。坚持“廉政家访”制度,大力推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树立文明新风。

良好的政治生态是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基础,镇康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主责主业两手抓、两不误,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依托当地红色文化、戍边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打造了3个廉政教育基地,有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德、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拍摄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清”苗》,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进一步传播廉政文化、教育社会大众、弘扬社会正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推动我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过去一年,我们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定做光辉思想的忠诚拥护者和忠实践行者。

过去一年,我们扛实卫国守边的政治责任,坚定做边境安宁的“戍边人”和“守边人”。

过去一年,我们聚焦惩恶扬善的主业主责,坚定做纪法边界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镇康县纪委监委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备受鼓舞,纷纷表示,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化文明,外化监督,激浊扬清,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机关形象、队伍素质,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为推动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杨林志 林丽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