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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纪检监察故事㉟】是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也是纪检监察新兵
发布日期:2021-07-12 15:13:03    信息来源:临翔区

从2015年9月任大学生村官开始,李朝雁就奔忙于临翔区邦东乡的大村小寨之间,为邦东的脱贫攻坚事业无私奉献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访贫问苦、真心为民,参与临翔区扶贫对象动态调整8次,负责乡村两级业务培训70余次;组织乡、村两级扶贫档案整理8次,在全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统筹推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9月,李朝雁正式成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身份转变后,李朝雁立即开始学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等各项党纪法规,每条每款都悉心钻研,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用心学、也用心去做。

2年的时间并不长,却让李朝雁感触颇多。其中最令她记忆深刻的,莫过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由乡纪委处理的两名村干部因作风问题被举报的问题线索。

看着昔日经常打交道的两名村干部,如今成了自己的谈话对象,李朝雁觉得心理负担重极了,在谈话过程中更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在一起办案的同事专业能力的感染下,李朝雁逐渐抛开顾虑,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依纪依规做好案子涉及的相关工作,最后和同事一起顺利将案子办结。

随着李朝雁接触的案子越来越多,从农村党员酒驾到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她感觉桩桩件件无不是因为党员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偏移、思想上慢慢腐化、行动上渐渐脱离正规,最终酿成苦酒、自食恶果。无论是在办案过程中还是进行回访教育时,都能听到当事人悔恨的心声,“何必当初”的发问一次次叩击着他们的内心,也警示李朝雁,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加强自身修养。

今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李朝雁“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手捧证书,李朝雁表示:“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无畏无惧,一往无前。”(李朝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