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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有力措施推动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
发布日期:2020-12-29 10:56:57    信息来源: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超前谋划部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要义,理解掌握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推进监督部门整治工作。同时,积极与部门对接,抓“关键少数”和业务科室,督促党组(党委)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重视并支持配合抓好“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抓落实水平,把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

严格纪律要求,深入对照自查自纠。充分发挥派驻优势,严明整治工作要求,采取部门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立足“低级红”“高级黑”三项13点具体表现整治重点,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将“低级红”“高级黑”具体表现贯穿工作始终再审视、再检查,形成问题清单,深挖根源,找准病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加强沟通对接和业务指导,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从单位、个人、思想和作风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检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执纪等方面“低级红”“高级黑”问题。经自查,未发现“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相关问题。

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跟进抓好落实。以“六个一批”为着力点,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日常掌握情况,通过走访了解、听取意见、座谈等方式,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突出问题,督促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责任层层压实,措施分类细化,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将“低级红”“高级黑”整治贯穿各类专项整治对照检视,对“四风”问题查缺补漏,增强抓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从严“三个区分开来”,精准量纪执纪、追责问责,推动部门建章立制,提升监督质效。

明确努力方向,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着力将整治“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实质,提高防范意识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党组(党委)坚持“三个摆进去”,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提高政治鉴别力和防范风险能力,防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范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