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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实施分类监督 提升精准监督效果
发布日期:2020-09-09 09:48:45    信息来源: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为加强驻在部门廉政风险岗位的有效防控,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驻在部门的27个廉政风险岗位,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4个等级,实施分类监督,分级制定监督措施、线索处置措施和责任追究措施,通过紧密衔接内部控制、风险防控、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促进驻在部门廉政风险岗位工作规范化、操作阳光化。

实施分类监督。把创业贷款审核审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13类具有自主审核定性的业务岗位确定为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实施重点监督;把职称评审、劳动能力鉴定等3类具有评判认定性的业务岗位确定为二级廉政风险岗位,实施次重点监督;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考试等8类具有统考认定的业务确定为三级廉政风险岗位,实施常态监督;把具有约束性审计认定的“三公经费”和各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定为四级廉政风险岗位,实施备案审核监督。

分级制定措施。要求各廉政风险业务在开展前,提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流程、廉政风险环节、防控措施及责任人等,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按照风险等级,分业务、分阶段、分重点对各廉政风险业务开展防控监督。

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廉政风险岗位负责人实施随机约谈,对发现的线索和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集体研判,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置,确有问题的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共督促驻在部门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27份,主动申请监督12次,涉及人事考试、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多项内容,涉及人员达300余人次,主动申请监督、乐意接受监督在市人社系统已成常态。(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