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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四个关键”,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0-08-12 10:13:54    信息来源: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定位,聚焦“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管好“关键人”,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对驻在部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了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廉政自律,切实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深入驻在部门详细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既注重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整体把握,又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履行主体责任状况进行“精准”画像;围绕政治生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等重点,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对被谈话人思想动态、作风表现等情况提前分析掌握,紧盯被谈话人及其分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细谈、深谈,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以“三重一大”会议监督为切入点,突出抓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全力推进派驻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深入,今年以来共参加或列席两个驻在部门党组会、行政领导班子会等“三重一大”会议共6次。

管到“关键处”, 抓牢抓实重点领域。紧扣全市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推进和重要任务落实等关键时段来抓实干部监督工作,做到执责必严,失责必问,增强问责实效,倒逼责任落实,全力推动重点领域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落地落实;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建筑工地、保障房、市政设施等重点环节,突出项目基本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维护农民工权益等重点领域,紧盯损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督促驻在部门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市委巡察组对人防系统有关项目预算、资金上缴使用管理等进行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督促人防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同时抓实与市纪委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初核了结问题线索3件;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组对驻在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45个问题,目前已督促部门整改完成28个,对移交给纪检组的问题线索1件3个问题已进行初核了结;严肃疫情防控中的各项纪律,坚决查处驻在部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散步不良言论,违反值班纪律等问题,同时加大对疫情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把疫情防控中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管住“关键事”,靶向施力精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三定”方案,督促驻在部门把风险防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梳理重大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化解长效机制,经排查,两个驻在部门共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387个,其中内部机构廉政风险98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289个,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76条;坚持关口前移,严把廉政审查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带病表彰”,上半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函”9件22人;按照“应建尽建、应纳尽纳、一人一档”原则,扩大驻在部门廉政档案填报对象,全面精准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实时监督,完成驻在部门169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强化日常监督和延伸监督,把监督视野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和“八小时”以外监督,本着“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的原则,针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咬耳扯袖,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操办婚丧事宜教育,严把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政策关;公务接待方面,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做到不违规越线。  

管在“关键时”,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督促驻在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重温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时时警示、常常教育,警钟常鸣、常抓不懈;紧盯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收送礼金、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新现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化妆出镜”,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依托手机信息平台、微信和OA论坛等媒介发出节前廉洁信息950条;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5次,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多种举报方式,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适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警示震慑,真正让“四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赵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