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精神,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对标对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保障疫情期间强力推进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兑现政策落实。
近期,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市社保局,采取政策咨询、资料调阅、跟踪督导等形式,对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兑现工作进行监督,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据悉: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3号)文件精神,临沧市再次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这是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来连续第5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上调在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再给予适当倾斜,惠及我市3.27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和1.88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截至7月30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部分已全部补发到位,其中:补发企业退休人员1—7月增资额3610.87万元,补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7月增资额2548.02万元。养老金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5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93元。(何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