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填补了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空白。在监察法规定的基础上,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处分种类、处分期间,以及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为监察机关精准开展政务处分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将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为推动做好《政务处分法》实施工作,提高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近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全组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
通过采取自学、督学、研讨等方式,全组纪检监察干部俯下身子认认真真的学习、扎扎实实的贯彻,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把握精神实质。
为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推动学以致用,纪检组还将《政务处分法》的学习与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相结合学习,同时,结合岗位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管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过专题学习、业务研讨,全组人员表示,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深入促进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持续深化“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下阶段,围绕“做”的中心,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政务处分法》实施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和执行落实,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格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制约上作表率,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李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