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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运用“三化”工作法 提升信访件办理规范性
发布日期:2020-06-15 15:03:06    信息来源: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规范化是《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六个一批”措施处理信访举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核心要求,要把规范性摆在突出位置,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切实提高信访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集体学习时讲到。

省纪委出台《指导意见》后,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台账化管理、精准化分流、规范化处置,有效提升信访件管理和处置水平。

台账化管理。建立信访件登记台账,收件后及时登记编号,逐件记录受理时间、反映问题、被反映人等基础信息和处置方式、办理结果、是否录入系统等程序信息;建立交办件督办台账,通过电话催办、谈话提醒、约谈督促等方式,加大对转交驻在部门办理信访件的追踪力度,提升了办理效率和质量。目前涉及驻在部门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精准化分流。建立集体研判制度,对收到的信访件逐一“过堂”,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及被反映人情况,精准研判、精准分流。对无实质性内容或系已办结重复举报,按程序及时了结;对范围外信访件按程序交由驻在部门单位办理,避免牵扯过多精力;对范围内信访件及时启动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目前涉及驻在部门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规范化处置。把好时限关,对自办信访件严格落实提出处置意见、办理期限、实名举报件“两个答复”等时限要求,对交办件在交办函中明确办理期限,并通过督办台账实时调度,确保信访件及时高效办结。把好质量关,运用“四审”工作法,即“审程序是否规范、审问题是否查清、审材料有无瑕疵、审处置是否到位”,加强对信访件办理质量的审查,对部门办理质量不过关的信访件一律退回重查,倒逼信访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