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的责任,根据党章的规定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中共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促进 “两个责任”落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规定》,建立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林业和草原局之间的工作协调联系,着力构建各履其责、相互配合、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管党治党合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林业和草原局系统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定》结合纪检监察组和市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工作实际,从建立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员干部参加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机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的报告以及市管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报告、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机制;建立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谈心谈话、线索处置、函询、面询、调查处理等四个方面完善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工作通报、对接、监管等制度,使纪检监察组与林业和草原局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既有明确分工,又运转顺畅的“两个责任” 落实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工作合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下一步,驻市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督促市林业和草原局及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监督质效,实现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卯昌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