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广大党员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截至3月11日中午全市已有113746名党员自愿捐款1066.07万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深入驻在部门就全市党员抗疫捐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截止目前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上共收到全市党员捐款多少钱?市县是如何帐目核对的?这笔款项的用途是在那些方面?最终由哪里进行统筹分配……”纪检监察组就捐款数额、账目核对方式、资金用途等方面,询问相关人员,查看抗疫捐款统计报表、银行凭证。通过监督了解到,此次捐款用途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捐款实行周报制度,由基层党组织代收,层层上缴中共中央组织部。
纪检监察组指出,疫情面前,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点滴聚江海,用爱渡难关,负责捐款事宜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这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汲取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的教训,对所捐款项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把各环节工作做细做实,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靳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