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派驻市自然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监管指导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履职尽责、加强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督促局领导切实扛起重任,认真履职尽责。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深入8县(区)重点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收集、消毒、分类、包装、毁形、标识、标签、暂贮及医疗废水处理情况;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的医疗废物转运、暂贮、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现场监管检查和疫情防控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制定印发《临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特殊患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对特殊患者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收治特殊患者的定点医院和留验站,对特殊患者诊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单独收集,避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就地配套设置医疗废物应急焚烧处置设施,及时、就地、安全处置特殊患者医疗废物。二是加强特殊患者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各收治特殊患者的定点医院和留验站需配套建设医疗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特殊患者产生的医疗污水和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进行严格消毒后集中达标处理。三是强化特殊患者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在进行医疗废物应急焚烧处置活动中需严格按照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应急焚烧处置流程,单独建立医疗废物应急焚烧处置台账,详实记录应急焚烧处置医疗废物的数量、处置时间、处置人员等内容;督促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患者医疗废物应急焚烧处置活动及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派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