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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边合区纪工委:严把廉洁自律审查意见回复关
发布日期:2019-06-05 17:00:28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廉政意见审查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廉政审查工作,严格把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关,市纪委监委派出边合区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为鉴定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提供真实、准确的廉政意见。2018年以来,累计回复廉洁自律审查意见25人次。

严把工作流程。坚持抓早抓小,固化工作流程,明确驻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交流、晋升职级、评先评优、出国(境),均须征求纪工委意见。纪工委收到正式函件后,迅速启动“廉洁自律审查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严格审查内容。严格审核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有违规违纪被立案审查的情况;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失职、渎职被问责的情况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责任追究的情况。充分发挥廉洁自律审查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作用。

建立管理台帐。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并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所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分类规范处置,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状况,为进行“廉洁自律审查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