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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试行)》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4-04-11 15:39:55    信息来源: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下发《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部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办法》的执行落实落地。

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收到《通知》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认真学习市委办印发的《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以及省纪委冯志礼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临沧市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是对于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大力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一是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办法》,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并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扛牢扛实主体责任,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各分局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中对照相关要求填写,并推动如实记录、报告工作成为常态。目前,暂无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形。

落实责任,认真推动复盘。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复盘,对填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知晓率低、“零填报”等问题,再次督促要求各分局强化责任意识,将学习贯彻执行《办法》提到重要日程,全覆盖深入开展学习提高知晓率,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作出具体要求,监督提醒广大干部职工严守权力边界,依法履职行权,对工作领域插手干预情况规范记录和报告,养成规范用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