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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落实落地
发布日期:2024-03-29 09:05:01    信息来源: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好派的权威,着力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层层压实责任,监督《办法》的执行落实落地。

及时推动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向驻在部门发送了《关于监督推动<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工作提示函》,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办法》。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根据党组会议精神,各部门、各支部迅速行动起来,以部门会议、支部会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做到学习对象全覆盖,各部门、各支部分别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能够深刻理解《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了解《办法》的适用对象,重大事项范围、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

全面自查执行好文件精神。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市检察院党组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正面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重点围绕“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和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对照领导干部插手干预五类重大事项和七种情形,全面查找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问题。经过自查,目前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问题。

常抓不懈,不断强化监督推动制度落实。在下步的工作中,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推动驻在部门贯彻执行《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切实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治理作为深化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相结合,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分析总结《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监督驻在单位领导干部严守权力边界、依法履职用权,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记录、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切实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全院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