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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聚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制度 出台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登记报告规定
发布日期:2024-02-01 14:48:15    信息来源: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规定》进一步压实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以及营造水务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临沧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近日,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水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规定(试行)》,规定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就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认定、报告、登记保管、移交和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为更好地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是否存在打听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和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局机关纪委将市水务局党员干部职工打听插手干预的情况,纳入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市水务局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没有发生打听插手干预行为的,应执行年度零报告制度。

结合全市水利系统在管党治党、政治生态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纪检监察组聚焦权力运行、资金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保障落实到位。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现有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或知晓打听插手干预情况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问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单位具有职权和影响力的干部,盯住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个关键环节,切实防范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对纵深推进‘清廉水利’建设做出谋划部署,全面推进‘清廉水利’走深走实。”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