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总体部署及市纪委集中集成集束“五个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工作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结合实际,“三措施”督促“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提示提醒到位促明责
今年以来,为督促各监督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实施方案,驻组召开组务会要求全体组员先吃透精神,主动谋划构建“四责协同”责任体系严格按照行动“时、度、效”推进行动落实,构建党组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责任共同体,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十大行动”落实落细。一是谈话“关键少数”扛实责任。先后与3名主要及分管该项工作负责人座谈,及时督促监督单位党组迅速扛起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与“关键岗位”个人谈话18次,督促对标“十大行动”总体要求和清单,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抓实抓细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参与会议“强调提”。今年以来,参加或列席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专题会等,坚持“见缝插针”逢会必提18次,不断强调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自身定位,凝聚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共识全面抓实抓细“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三是工作提示再推进。为进一步集中集成集束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五个一”专项监督,驻组及时发送工作提示督促再提醒,统一思想认识,传导责任压力,确实总结好前段时间深化推进成效,对标对表查找存在问题,精准“点题”明确下步思路及努力方向,督促3个监督单位在集中集成集束阶段取得实效。
监督检查到位促尽责
刮好“固堤行动”“四季风”。按照市纪委要求,驻组自4月份开始,有的放矢开展了三轮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的监督检查,期间,以个别谈话34人、调阅相关凭证和材料若干等方式重点开展对2022年以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20年以来“违规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以及2020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各类违规问题大起底开展监督检查,提出纠治问题21个,及时将问题和风险点向分管负责人进行反馈,督促按时限整改完善。做好节日监督检查纠“四风”。持续利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纠“四风”树新风,督促监督单位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监督单位6次,与主要及分管领导面对面开展座谈6次,讲纪律、讲约束,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精神上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排查本单位节日期间“四风”问题风险点,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围绕“六个紧盯”看节日期间是否存在“节礼中的不正之风”、“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变味的关心关爱”、“车轮上的歪风”等情况,监督检查是否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节日消费、平安出行、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重大民生问题。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个。
跟踪问效到位促巩固
为确保“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十大行动”按时、按量、按效审慎稳步推进,驻组紧紧抓住监督单位局党组履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构建反馈问题、问题整改督导、常治长效建设闭环机制。一是持续发挥监督执纪职责。建立督促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对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跟踪问效,注重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以跟进监督的方式,对未进行整改的问题进行挂号销号,督促监督单位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监督整改落实融入日常,督促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分析症结所在,专人负责,逐条对照、逐一销号,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督促各监督单位党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巩固和扩大“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问题整改成果。(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李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