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把“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抓手。多措并举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见行见效。
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督促党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今年以来,督促市住建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5次局务会、5次专题会、2次党组专题会、1次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暨全市正风肃纪警示大会精神;及时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年初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会议,专门安排“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事项层层签订明晰职责抓落实,年内3次专题研究中心“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的贯彻落实工作。
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结合部门实际,第一时间督促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推进“清廉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扎实开展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推进“清廉住建”建设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实现了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修改完善中心《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为八个方面25项措施,并制定《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从五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上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科室以及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真正把“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转化为“清廉公积金”具体行动,努力实现政治清明、部门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
定期提醒谈话。年内,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2人次;党组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共计62人次;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提醒谈话66人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季度与所属干部职工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
推进专项整治。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市住建局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抓好全市住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住建领域的招投标领域乱象、房地产领域、建筑市场领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领域、营商环境不优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排查、城市房屋征收拆迁、住宅小区违章搭建、中介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13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