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临沧市民政局对临沧市慈善会慈善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管理作出了相关的要求。
一是要求临沧市慈善会要以服务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基层精准对接困难群体需求,优化慈善资源供给,加强慈善项目管理,切实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在扶困济弱、助学助教、助医助残、助孤助幼、安老敬老等领域建立行之有效的救助模式,为儿童、老人、残障人士及特殊困难群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争取最好的品牌效应。
二是要积极拓宽募捐渠道,促进慈善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巩固好已开发的慈善资源,加强与已有会员单位的联系,创新慈善款物募集方式,挖掘和开拓潜在的慈善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募捐爱心款物,确保每一笔捐助都体现捐献者意愿、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帮助最需要的人。
三是要坚持舆论导向,营造浓厚慈善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手段,有机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大力弘扬慈善精神,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走近群众。
四是要坚持依法治善,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要自觉加强慈善工作队伍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慈善为怀、服务社会”的管理理念,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真正做到救到实处、救到急处、救到难处,切实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