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确保临沧“惠民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第二执纪监督室联合派驻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与相关综合联系部门形成“室组地”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
“惠民行动”坚持明责、提量、增效、拓面原则,经过近几个月的共同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杜绝了责任“空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一是督促解决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方面的问题:通过密切关注项目实施、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沟通、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统筹部门预算等措施,累计拨付市强制戒毒所项目建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693.01万元,拨付市边防办7个边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9651.18万元。
二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整治。督促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通过发送工作提醒函,强化业务骨干以及市场主体培训、走访扶助市场主体等方法实现对24942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督导,督导率实现100%。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11713个,作为一般风险隐患纳入到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及包保工作中,移交各县(区)逐一整改销号。
三是解决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难问题。督促部门通过班子带队分组、信访业务骨干培训、市级党政领导包案、重复案件化解等方式方法,有效化解疑难案件。截至目前,督促信访相关部门到县(区)实地督促指导信访工作34次;完成信访业务骨干培训3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99.92%、群众满意率97.11%,开展领导接访9次、接待群众13批26人次;开展下访29次,接待群众34批61人次;化解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第三批积案已化解22件,化解率达84.62%。
下步,第二执纪监督室将继续统筹纪检监察组的力量,深化运用“1+1+1”室组地监督,灵活运用蹲点式、体验式、推磨式监督,立足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效应,督促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针对性深入发现职能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纪检组及部门同向发力,进一步督促部门对履职履责中存在问题进行查摆,及时解决部门在履职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深化运用巡察成果,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效结合,拓展巡察后半篇整改工作。(王娟 金晓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