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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0 08:44:19    信息来源: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综合派驻职能职责,监督推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退役军人接收好、安置好、培养好、使用好,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一是注重安置质量提升。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转业军官100%安置到公务员岗位,并按政策规定落实职级职务;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100%安置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做到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实现了党委政府、接收单位、安置对象“三满意”目标。

二是注重安置渠道拓宽。突破政策瓶颈,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通过加强与编办、人社和接收安置单位协调沟通,每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根据接收安置单位提供的岗位性质安置在事业管理岗、事业专技岗。

三是注重岗位安置计划统筹。通过加强向省厅汇报,加强与接收单位协调等方式,打破央企岗、省级岗、市级岗的安置地限制,在充分尊重退役士兵意愿和接收单位意见基础上,通过市级现场选岗统筹调剂使用,最大限度提高岗位使用率。

四是注重各项安置待遇落实。指导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做好供给、行政、组织关系转接。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加强与同级养老、医疗经办机构协调沟通,按政策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和接续工作。

五是注重安置前思想政治引领。及时深入驻临部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解读现行安置政策、安置待遇和安置形势,解除他们思想顾虑;在待安排工作期间,每年在市委党校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八月回信”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省、市两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现行安置政策,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公文处理、公务礼仪、党风廉政建设和保密知识培训等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