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机构
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干部既督又战 当好疫情防控的“急先锋”
发布日期:2022-11-21 11:06:05    信息来源: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近期,临沧市疫情防控呈现严峻形势,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效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上下联动,联合组建8个督查组,深入8县(区)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冲在第一线,夯实筑牢疫情防控“硬核”防线,当好防疫一线“急先锋”。

擦亮监督疫情防控的“探头”。在开展监督检查前,督查组成员认真学习《临沧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临沧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深学细疫情防控知识、工作标准要求、业务操作规程等方面知识,弄清楚督查内容是什么,确定监督工作定位和重心,不断提升对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

全程参与疫情防控的处置。在镇康县疫情发生时,督查组快速作出反应,一部分督查组成员积极参与处置综合协调组相关工作,重点负责每日续报、速报、日报等工作,对指挥体系调度会议安排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形成报告3份;另一部分督查组成员及时跟进市、县疫情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下沉一线,到点到位,对指挥部各工作组、各部门落实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开展全天候、全领域的督查。既督又战,全程参与镇康县“9·21”“10·02”的疫情处置工作,对实行静态管理的区域执行“保持区域相对静止、做到非必要不外出、暂停有关经营活动、高效开展核酸检测、重视自我健康监测、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措施情况进行暗访督查。镇康县督查组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参与疫情处置工作中,累计完成督查62个执勤点、19所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16家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私人诊所、隔离留观场所)、1家敬老院、1家客运站、14家零售药店、11个物流快递点、3家汽车修理厂、59家宾馆酒店(旅社民宿)、12个农贸市场、39个商场超市(便利店)、44个小区网格点、7个乡(镇)政府、16个村委会(社区、自然村)、16个核酸采样点、46家部门(单位)、南伞口岸及口岸闭环区疫情防控情况。发现并交办6个方面150个问题。

当好疫情防控的急先锋。临沧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紧盯问题整改,严肃责任追究,从严快查快办,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期间,对镇康县“9·10”事件及“9·13”“9·21”疫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共涉及党委(党组)2个、党员干部23名。以追责问责倒逼担责尽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属地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岗位责任,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定位,坚守在“疫”线,在疫情防控一线当先锋、作表率,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用良好形象和过硬作风尽显“铁军”本色,用责任和坚守诠释忠诚担当,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李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