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二十六条“派驻机构应当结合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要求,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市公安局今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警示教育,做实以案为鉴,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一要认清形势,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2020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政法系统案件176件,其中:公安系统132件、法院系统11件、检察院系统9件、司法行政系统19件、政法委系统5件。给予党纪处分135人,政务处分77人,党纪、政务处分5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1人,留置33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全市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公安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不仅必要,而且应当实现常态化,以此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和“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临沧公安工作新局面。
三要发扬干事创业优良作风,勇于担当尽责。践行“两个维护”,不仅要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更要在行动上见真章,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紧紧围绕国家安全体系和现代化,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紧紧围绕法治临沧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敢于面对各种矛盾和困难,勇于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忠诚践行好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使命,坚决守护好临沧226万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奉公。公安干警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面对的大都是社会上复杂的事、复杂的人,随时面临着“围猎”与被“围猎”的诱惑和风险,要对纪法和权力时刻怀有敬畏之心,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必须牢记,权力姓公,决不可乱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