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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谈话 推动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
发布日期:2022-09-29 17:26:56    信息来源: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市公安局第七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需要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2022年下半年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以有效监督管住管好“关键少数”,推动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市公安局党委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也不能忽视监督责任。干部监督工作首要责任是在党委(党组),派驻机构履行的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市公安局党委必须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好谈话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日常性监督工作。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的监督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也要认真履行好对所分管部门公安干警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责任。

三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市公安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主动向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