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将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在临沧市公安局举行,在场干警共同聆听了处分决定内容,零距离、面对面接受了警示教育。
“这场警示教育非常及时,看到昔日熟悉的人成为反面‘活教材’,震撼很大,触动很深。”一名干警在听取处分决定宣布后深有感触,表示将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第四监督检查室坚持把宣布处分决定与深化警示教育同步开展,从简单宣读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宣布处分决定现场,第四监督检查室宣读受处分人违纪事实,当场释明处分档次及处理依据,通过受处分人自我反思剖析、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以案释纪等方式,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推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第四监督检查室“事前”完善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向承办部门了解受处分人身体、思想情况,商定宣布时间、地点;“事中”规范有序,做好以案示警、释纪说理,用小案例启发大道理、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事后”及时归档,做好动态监管,宣布后将相关材料归入案卷,做好回访工作。
“处分不是目的,重点是及时警醒和纠偏纠错。”第四监督检查室将积极探索创新,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活教材”,既警示教育干部又堵塞制度漏洞。(第四监督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