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和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与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等9个监督部门共同推进“清廉临沧”建设创建“清廉机关”
会上,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推进“清廉临沧”建设创建“清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工作,在“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构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各单位聚力强抓的工作格局,采取“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各单位(党组)”协同联动的方式,集中力量创建“清廉机关”、积极打造示范点。
对标“清廉临沧”建设示范点创建“五有”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有典型经验做法”方面。各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特点,找准切入口开展创建工作,坚持独创性、首创性,注重提炼特色亮点,固化经验做法;在“有规范制度机制”方面。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贯通落实,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把制度建设纳入创建工作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有浓厚清廉氛围”方面。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机关采用以起到点缀点睛作用的耳濡目染、通俗贴切的文字、图表、音视频等方式,将廉洁思想、廉洁作风、廉洁文化等清廉元素和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入创建工作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廉政谈心谈话、廉政党课、廉政主题党日等活动。在“有良好创建成效”方面。各单位要把创建“清廉机关”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政治生态建设、党员干部队伍清廉素质建设和全社会清廉建设上,通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道德操守、勤政廉政、作风效能、工作实绩等具体表现彰显创建成效。在“有展示平台载体”方面。各单位要聚焦“清廉”主题,突出“单位”特点,融入“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元素,充分挖掘、吸收、运用临沧和本单位特色优势资源,综合运用声、光、电、数、影等手段,将廉洁因素有机融入办公区域和展板展厅、活动场所、示范岗等,做到内容和形式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