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党小组学习的形式,及时组织组内全体党员对《工作规则》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
《工作规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了全面规范,进一步厘清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明确了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日前,按照《工作规则》第十八条“派驻机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及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规定,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为抓手,紧紧围绕临沧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协助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起草了《临沧市公安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规定》,经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后印发8县区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