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印发后,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督促相关部门学习文件、领会精神,认领清单、找准定位,见诸行动、抓好落实。
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及时深入综合监督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临沧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等,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是规范其从政行为,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着力强化5个方面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监督重点,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一把手”、个个监督“一把手”的浓厚氛围。
认领清单、找准定位。从《临沧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对标对表对位,逐一认领,其中,党委(党组)责任14条、“一把手”责任6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3条、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责任16条,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划清了边界、找准了定位,做到条条有人认领、事事有人负责。
见诸行动、抓好落实。从2021年起,驻部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主动与部门共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化为21项指标,并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月。驻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对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按月督查推动、按期对账销号,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的落实。(张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