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大楼市总工会会议室召开各监督单位“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监督推进会。
会上,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就“7+1”专项行动作了介绍说明和安排部署要求:
行动之一:以“小”见严纠“四风”树新风。纠治重点一是聚焦搞点“小超标”、发张“小油卡”、报销“小票据”等“车轮上的腐败”行为,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二是聚焦利用职务便利耍点“小特权”、变更品名买点“烟酒茶”、占点公家“小便宜”等行为,开展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专项整治。三是聚焦拉拢关系表示“小意思”、违规收送“小礼品”“小红包”等行为,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四是聚焦违规“小装修”、面积“小超标”、整改“小变通”等行为,开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五是聚焦违规设立“小金库”、私设名目“小奖励”、违规发放“小福利”等行为,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专项整治。六是聚焦建个“小圈子”、吃点“小野味”、上点“小烟酒”等行为,开展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七是聚焦落实决策部署“小敷衍”、履职尽责“小滑头”、服务群众“小脾气”、文山会海“小虚空”等行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之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着力纠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
行动之三:“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通过整治扶贫项目“两拖欠”问题、学校食品配送和安全监管问题、财政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发放监管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型腐败问题、“烂尾楼”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医疗系统“靠医吃医”“期权腐败”问题、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等“小”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扫清隐藏在群众身边的“苍蝇”“蝼蚁”“硕鼠”。
行动之四:以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强化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湖泊革命”攻坚战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临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部署要求的监督检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
行动之五: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紧盯疫情防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薄弱项目,聚焦思想是否麻痹松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是否守住,防疫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是否回避矛盾、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借机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开展监督检查。
行动之六:正风肃纪雷霆行动。坚持严惩后墙不松,党风党纪一起抓,监督处置治理“一条鞭”,以霹雳手段精准打击由风及腐、由风变腐,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让严的震慑常在,不断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敬畏意识、规矩意识、纪法意识。
行动之七: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
行动之八: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三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临沧落地生根。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建设、审批、招标投标,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侵占、挪用、截留、滞留国家专项资金,吃拿卡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贿受贿、营私舞弊、利益输送,漠视、侵害群众及企业合法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以上8个专项行动,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要求各监督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尽快做好单位涉及问题自检自查,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情况。
同时,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就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作了要求,对16名参会人员作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共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登记表》4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