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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落实整改促规范 再度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22-04-24 09:13:26    信息来源: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今年以来,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从严把关案件审理的“入口关”和“出口关”,认真整改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反馈23个案件34个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以落实整改规范案件审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在以住的案件审理中,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没有细化各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在案件审理完后易出现主体身份不正确、审理程序不规范、无集体审议会议材料、审理文书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分依据引用不够精准、未按要求归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案件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制定出台《关于审理中共临沧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明确案件受理条件规范审理流程对移送审理、证据补证、涉案款物处理等事项严格规范程序,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档案,从材料收集、整理、编排、立卷、归档、移交、接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条规定,25种常用文书格式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和职责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职能,切实保障案件审理时限,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李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