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要上下联动、迅速启动实施‘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近日,在安排部署“7+1”专项行动时,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3个综合监督部门提出要求。
今年3月份,省纪委省监委举行"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启动仪式,临沧市纪委市监委闻令而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清廉临沧”建设工作作安排部署。为压实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层层抓落实,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从派驻监督职责角度,围绕高质量履职尽责作出安排部署。
“去年,各部门在‘清廉临沧’建设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市财政局采取“17个一”,市政府金融办围绕六项举措,市供销社打造“十一项”活动内容,市国资委在市属企业开展‘11个一’创建活动,‘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在总结2021年度创建工作中,组负责人指出。
据了解,2021年纪检监察组在推动监督部门和市属企业“清廉临沧”创建中的工作经验,在全市纪委监委宣传工作暨“清廉临沧”创建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清廉“搭台”,机关、企业“唱戏”,有力推动“清廉临沧”创建工作》和《市工业产业集团公司打造“清廉企业”永葆清廉本色》被市纪委监委编写的《“清廉临沧”建设典型案例及优秀稿件选编(2021年度)》采用推广。
“对‘清廉临沧’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的具体举措较少......”在2021 年度检查考核中,考核组指出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以上问题。
针对问题,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各监督部门、企业聚焦2021年清廉单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将2022年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抓实问题的整改。在此基础上,结合省、市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推动“7+1”专项行动落实落地,达到预期。
“下步,我们将日常监督有效贯穿于部门‘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厘清思路、找准路径、拿出举措,注重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并举,推动专项行动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步推进,用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专项行动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序推进。”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范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