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针对转变作风、提升效能释放出强烈信号、表达了坚定态度。《规定》共6章29条,围绕推进作风革命、提升机关效能作出了系列安排部署。
4月1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议专题学习《规定》精神。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立起来,将敢闯敢试、勇于担当的斗志扬起来,持续深入推动“三转”,加快形成奋勇争先的工作新局面。
就下步工作如何开展,大家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进一步探索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辨识度”;要强化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多学多问多实践,破除“本领恐慌”,推动实现人人善监督、能办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水平;要探索实践一线工作法,将驻在部门机关作风效能监督融入日常监督工作中,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工作敷衍应付,面对任务左躲右闪、拖沓散漫,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