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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清廉“搭台”,机关、企业“唱戏”,有力推动“清廉临沧”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06 10:25:39    信息来源: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聚焦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明的“清廉临沧”建设,为扎实有效推动创建工作,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有效的监督推动市财政局等3个部门抓实“清廉机关”创建,紧盯监管部门职责,督促市国资委党委在市属国有企业抓实“清廉企业”创建工作。

深学细研,深入领悟文件精神。站稳政治机关立场,聚焦政治监督,以政治眼光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领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以建设“清廉云南”为目标,实施“清源工程”,推进“清廉单元”建设要求,以及认真学习《“清廉临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对市纪委市监委对“清廉临沧”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为督促部门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会议座谈,清廉创建交流探讨。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召集3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座谈,传达“清廉临沧”建设工作文件精神,听取“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创建工作思路,结合各部门实际,作深入交流探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纪检监察组对创建工作提出“五个结合”,即:将创建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与党建工作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与单位规章制度结合、与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结合。

跟进督促,推动制定实施方案。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为切入点,与部门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对部门贯彻落实“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及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抽查部门账务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将部门“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创建方案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十个一”创建要求,督促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并要求各部门将创建方案抄送纪检监察组备案。

抓常抓长,确保创建取得实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将日常监督有效融入“清廉临沧”建设工作中,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与清廉创建工作有效融合。针对各监督部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定期跟踪创建情况,督促推动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同时,协助市国资委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动态掌握企业创建情况,确保创建活动在企业落地,切实推动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范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