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云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系列通报学习,上好节后收假收心“第一课”,通报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热议。
“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行为违背的是公共安全法则,挑战的是国家法律法规底线,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其结果害人害己,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祁惠表示。通报曝光不单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我们应该切实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当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带头用法律法规来维护好自己的美好生活,不越红线,为自己,更为家人。”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王仕梅说道。
“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云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李仕芬认为。作为党员、公职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在法律面前,在日常生活中作出表率,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续通报点名曝光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充分体现了云南省纪委监委一视同仁,全面从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
“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浏览‘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曝光台,在曝光的人员中,既有中共党员,也有非党员的公职人员,而党员身份却占大多数。这次曝光对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既是震慑,也是厚爱,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更要守住初心,带头做到遵纪守法。”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左银芳说道。
“此次通报曝光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影响、震慑效果明显,释放的是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强烈信号,让心存侥幸者、忘记身份者无处遁形!”云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张彩云感慨道。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从系列通报中汲取教训,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