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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发布日期:2021-01-05 11:16:05    信息来源:永德

“工作纪律涣散,多次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擅自离岗,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统筹推进不到位,导致脱贫攻坚工作滞后......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永德县纪委通报了时任永德县乌木龙乡小村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字家寨自然村脱贫攻坚“自然村长”陶某某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并在全县范围内引起强烈震慑。

近年来,永德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通报曝光这一监督“利器”作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强化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通过不断加大通报曝光频次,传导压力和责任,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将通报曝光“线上”“线下”相结合,在以文件通报、会议通报曝光的基础上,还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使一件件、一批批违纪违规行为公开露脸,让发生在“身边的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清醒剂和教科书”,切实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震慑一片的教育效果。

同时,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曝光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分析案发应汲取的教训,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有效放大案件查处的震慑效果,进一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通报曝光既是为了惩戒当事人,更是为了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我们将持续用好通报曝光利器,让警示常新、震慑常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