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镇康县委书记董万春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谈话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是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体现,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等不起”的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谈话强调,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不从严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自觉担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督促好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紧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聚焦短板、补齐弱项,认真谋划推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谈话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学习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对党纪法规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自觉坚定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在担当上下功夫,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做到工作部署亲自谋划、工作计划亲自把关、重点问题亲自过问,坚决不做甩手掌柜。要在律己上下功夫,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把党纪法规作为一面镜子,常照常提醒,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细微之处着手,守住慎初,净化圈子,把握自己。要在“包容”上下功夫,敞开胸怀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自我监督、大胆开展监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认真抓班子,带队伍,努力为镇康发展建设一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罗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