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组织对我的教育和自我反思,我对组织给予我的处分是认可的,受处分之初,我意志消沉,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都受到影响。但来到新单位一年多,区纪委区监委多次与我谈心谈话,单位同事也非常关心关爱,让我消除了之前的顾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用实际行动纠正错误,也希望组织能一如既往地对我进行教育、提醒和帮助。”一位区直机关受处分干部对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回访教育工作人员说道。
一直以来,临翔区纪委区监委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注重“对症治疗”“因人施教”,找准切入点。近日,区纪委区监委对5名受处分干部有针对性地再一次进行教育引导,切实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与所在单位21名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座谈,充分了解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通过详细了解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的热情。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监督执纪的“笼子”越扎越牢。受处分人员在对待处分的态度不尽相同,有些同志存在思想包袱,对待工作没有积极性;有些同志“破罐子破摔”,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有些同志甚至对组织有抵触情绪。针对这些受处分人员和思想,如果教育挽救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其对组织不信任、做工作不认真、对同事有抵触。”临翔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监督执纪不能“一查了之”,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样重要,要用回访教育的“加法”为受处分干部做思想上的“减法”,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重新出发。(杨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