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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9-09-12 10:14:31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镇康县纪委监委在县纪检监察网站、“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平台第一时间转载相关内容,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学习,并引发热议。

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李忱航表示:“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让问责意识在被监督部门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把《条例》执行情况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新修订的《条例》以关键少数为问责目标,以治病救人为问责手段,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贴合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工作需要我们将深入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条例》,确保各类问责施行精准,有效防止问责泛化、滥用等问题发生。”木场乡纪检监察干部李加强说道。

县委巡察办主任李军说:“站位更高、内容更全、程序更规范的《条例》,把坚决贯彻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下步,我们将密切联系实际、学深悟透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新修订的《条例》从原有的13条增加至27条,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内容上作了大幅度的丰富,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向全党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干部杨吉娇表示。

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马丽说:“新修订的《条例》推动了问责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规范了问责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努力提高问责的规范化水平,确保问责的准确性。”

《条例》道‘杀手锏’,‘漂亮的面子工程’‘好人主义、中游主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乱象无处遁形;是把‘安全锁’,党员干部责任和担当意识更强,干劲精神更足,履职步伐更稳,群众基础更实;是根‘责任棒’,常问、敢问、实问、善问这些‘家常便饭’充分发挥其‘稳压’和‘增压’作用,进一步促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谢卫荣谈到。(王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