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负责人何会芬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把警示“课堂”搬进了庭审现场,结合被告人案发的岗位特点,组织该县近40名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到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把案例当成“最好的教科书”,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鉴,增强“一把手”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堂特殊生动的庭审警示教育课拉开序幕。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的被告人何会芬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大量事实证据,清晰再现了其理想信念缺失,逐步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蜕变历程,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并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整个庭审过程令人警醒,发人深思,让旁听人员在真切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切身感受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震撼了心灵,敲响了警钟。
“平时学习文件里通报的案例总觉得离自己很远,今天坐在旁听席上,内心才真正受到触动,这种警醒与震慑是由内而外的。”该县一名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旁听庭审后感慨道。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借助庭审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旁听庭审,利用“听得到、看得见”的直观形式,使党员干部接受面对面、“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我们注重因时因势因人施教。自去年以来,对党政‘一把手’、村两委干部、妇女领导干部等不同群体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带动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3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837人次,推动建章立制4项。”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另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打造“暖心工程”,建立由案件审理室组织协调,机关各案件承办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各乡(镇)纪委共同参与的精准回访工作组,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对其评价、反映等情况,为回访对象“量身定制”一套回访方案,确保回访教育有准度、有温度、有成效。去年以来,开展教育回访38人,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