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这让我很惭愧、很自卑,觉得抬不起头,意志低迷,多亏了纪委的同志多次给我做思想工作,时时关心关注我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现状,让我慢慢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如今处分期已满,我终于能恢复党员权利,能以一名正常党员的身份来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了。”近日,沧源自治县勐省镇和平村党员田某某在其宣布恢复党员权利大会上说到。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个性化教育监督管理策略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对受留党察看的党员进行回访,深入了解其思想状况、工作表现、有无新的违纪行为等,为恢复其党员权利掌握真实情况,同时对于其知错改错,积极向组织靠拢的受留党察看处分干部切实保障其党员权益,督促党组织及时恢复其党员权利。
同时,根据受处分党员违纪违法性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动态变化、工作现实表现等进行总结,综合运用组织谈心谈话、侧面了解、电话回访等形式,听取所在党组织对其受处分期间的表现和考察汇报,全面对其受处分期间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考量。
“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教育要刚柔并济,既体现纪律的严明,又体现组织的关怀,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能重整旗鼓再出发。”该县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
2021年以来,沧源自治县共规范办理恢复党员权利6人次,通过规范办理恢复党员权利工作保障受该处分的党员合法权益,切实把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写得更加细致深入。(鲁建华 罗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