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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全员参加《监察法实施条例》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技能
发布日期:2021-11-01 11:39:37    信息来源:凤庆

由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连续举办的2期“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落下帷幕,凤庆县纪委监委共组织399(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线上培训。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条例》才公布施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即举办培训班,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带来一场知识及时雨,受益匪浅,对进一步学深悟透运用《条例》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为实现培训高质高效,县纪委监委周密部署,强化后勤和组织保障,制定参训人员计划,分批精准参训,培训全程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参训人员认真严肃参与学习。

“通过聆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边学文关于案件审理工作培训专题,对审理工作深受启发。如,关于退回重新调查和补充调查工作,提出‘审核意见要体现说理性、阐明必要性、提出可行性’;关于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审理工作,提出‘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及自查报告需移送审理’…在下步工作中,要组织全体审理人员认真学习《条例》,领会精髓,对照运用于审理工作中。”县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罗涛涛谈道。

“通过聆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美频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培训专题,对开展审查调查谈话有了新的认知,如关于落实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指出‘与审查调查对象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同志首谈,与关键涉案人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审查调查组负责同志首谈’…。在今后审查调查工作,我们要落实好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要求,力争首课、首谈出实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唐智剑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施行,便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法、执法,学习好运用好《条例》是我们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专题培训结束后,更要结合课程光盘和讲义开展学习,真正学懂、弄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凤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龚世华强调。(尹联鲜)